各学院党委、党校分校:
中共我校委员会党校第65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拟定于3月上中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自考生和教职工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工作在学校党校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校学院分校和研究生院分校负责实施。
二、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3月上中旬开班,5月下旬结束。各班具体授课安排由各分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三、工作安排
各分党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党校学院分校工作实施细则》(农党组[2004]9号)要求开展工作。
1.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任课教师,填写教学计划安排表,开班前一周报党校备案。党校兼职教师名单可访问组织部网站“党校在线”栏目查询。
2.做好学员的选拔、教学和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教学过程管理等工作。各分校指派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教材;对不能正常参加课程学习的学员使用“党校学习出勤卡”进行管理。
3.做好培训学员的考核工作。各分校自行制定学员考核方案,组织结业考试。考试试卷于考试前一周向党校索取,学员考试成绩于2014年5月26日前报送;按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名单报党校审批备案;各分校的报送材料均采用统一电子模板(见附件),纸质版材料需由分党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分校将培训工作总结表、学员考评成绩登记表交党校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党委和各分党校要对本次培训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培训班作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水平的重要渠道。要精选授课教师、优化课程设计、强化课堂管理、重视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2.加强教学研究。为增强党校教学的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各分校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对党校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效果开展调查、研讨,主动开展集体备课,鼓励开展探究式、实践性教学,努力提高党校教学质量。
3.加强党校建设。各学院分校要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的原则,重视在新生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建立健全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体系,发挥党校的主阵地功能,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要按照《党校学院分校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党校各项建设。
中共我校委员会党校
2014年2月18日